1951年参加工作,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好职工”荣誉称号。1951年在张家口铁路分局工作,1953年调北京局建五队,1956年调一局建三队。1972年出国援建坦赞铁路任领工员,1975年在利比亚工作任领工员,1985年调一局四处任领工员,1990年退休。
1972年入路,任四处三段工人;1974年调处机运段工作;1984-1996年多次荣获公司、集团公司先进个人;1993年荣获铁道部火车头奖章、1996年荣获全路技术能手称号、1997年荣获陕西省劳动模范。该同志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术、被称为多面手。
1951年参加工作、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荣获青海省“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69年调一处任开山工、同年调四处一队工作,1985年退休。
1950年任特师高炮团七连排长,1953年任青岛海军基地区队长。同年转业先后在五局、六局、西宁分局工作,1956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1980年调四公司材料厂任支部书记,同年6月退休。
1999年调入四公司公安分处、任副分处长。1983年荣立陕西省公安厅二等功;1984年荣获陕西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1985年出席全国公安功臣模范表彰大会;1993年荣获咸阳市公安消防系统先进个人;1992年至1997年多次荣获集团公司、电务处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称号。1996年荣获集团公司公安处破案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