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 物资机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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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物资名称:信息发布平台 型号:Ver1.0Alpha 数量:1 原值:0 外调单价:10000 截止时间:2004-06-29 联系电话:0910-3777651 |
资源所在地:陕西咸阳 发布人:WebMaster 发布日期:2004-06-30 10:59:25 感谢关注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 请您务必在开始发布信息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法律声明内容,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信息发布前认真阅读了本法律声明,只要您点击“确认”按钮,您在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查看、发布信息的行为将视为您对法律声明内容的全部接受。 本附件是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法律声明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法律声明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的是公司各施工项目经理部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只能用于发布机具、物资信息。对于用户在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进行中止、删除信息直至封杀该用户的IP地址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法律声明; (3)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有足够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成份; (4)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有足够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 (5)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有足够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 (6)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有足够理由相信该信息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其他用户合法利益; (7)所发布信息中包含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或也不得从事再销售服务的企业信息、网站链接地址、宣传推广等等。 *根据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的法律声明中规定,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员对在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上登载信息进行审查处理的义务仅限于: (1)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以普通人的知识水平及鉴别能力明显可以认定具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 (2)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所发布信息及所发信息相关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一旦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虚假信息,请和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信息发布平台”网站管理员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知识水平标准及鉴别能力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非常明显地确认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虚假信息发布、封杀发布权等。详见法律声明。 用户在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上不得发布下列违法信息: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于用户登载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而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可调济机具、物资信息发布平台”并未违反“信息发布平台”禁止登载信息声明中的义务,则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用户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